高通公司今天宣布,加利福尼亞州南部聯邦地區法院陪審團裁定,蘋果iPhone 7、7 Plus、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公司的兩項美國專利,專利號為8,838,949和9,535,490。此外,蘋果iPhone 8、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的美國專利號8,633,936。陪審團裁定,從2017年7月6日至庭審結束,蘋果應向高通支付3100萬美元的專利侵權損害賠償金。三項被侵權專利涵蓋的技術都是高通在圣地亞哥發明的。
高通公司執行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唐羅森伯格(Don Rosenberg)表示:“陪審團今天一致達成的裁決是我們在蘋果公司發起的全球訴訟過程中的最新勝利,該公司使用了我們的高價值技術,但拒絕支付費用。高通等公司發明的技術使蘋果迅速進入市場并迅速取得巨大成功成為可能。這起訴訟中涉及的三項被侵權專利只是高通10多萬項專利的寶貴組合中的幾項。令我們欣慰的是,世界各地的法院都在駁斥蘋果公司利用我們的知識產權卻拒絕付費的策略。”
以上三項被侵權專利支持智能手機不同的主流功能。美國專利。8838949號支持“無閃啟動”,使得智能手機不需要使用獨立的閃存(從而降低了成本和硬件尺寸),開機后可以快速上網。美國專利。9535490號在應用處理器和調制解調器之間起到智能“交警”的作用,保證智能手機上的應用可以快速高效的上傳下載互聯網數據。美國專利。8633936號支持游戲的高性能和豐富的視覺圖形,同時延長智能手機的續航時間。這些專利都沒有在現代處理器中實現,它們也不是實現任何蜂窩通信技術標準所必需的專利。
在過去的六個月里,專利法中德研究院已經做出裁決,裁定蘋果公司侵犯了高通公司的其他非標準基本專利,并發布了禁止侵權設備的禁令。